“‘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這個章節,開篇就不同凡響,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這裡的‘引領’表述,還是第一次提出來;採用的是‘致命破壞作用’,而不是‘嚴重破壞’等其他形容詞,這都強調了司法公正在‘依法治國’框架內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
  10月28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簡稱《決定》)發佈當晚,84歲高齡的陳光中就閱讀了《決定》全文。他表示,《決定》里“依法行政”、“司法改革”方面的內容,特別是“司法改革”方面的內容相當豐富,分量很重,超出了自己的預料。
  “報告名稱從‘執法’到‘司法’的轉變,突出了檢察機關作為司法機關的地位和檢察工作的司法屬性,更強化了司法規範化的重要意義。我們從報告中看到,檢察機關內外修治,通過新的辦案機制,如增設案件管理部門以及信息化建設,改善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多個方面卓有成效。”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建偉
  10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作《關於人民檢察院規範司法行為工作情況的報告》,引起了法學專家的普遍關註。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建偉發表如上看法。
  (原標題:聲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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